各位投标人/供应商: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降低采购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供应链生态和谐共赢发展,本电子采购平台现对平台使用相关收费政策调整如下:
一、收取对象
投标人/供应商,即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参与招标项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非招标项目(询价比选采购、竞争谈判采购、单源直接采购、竞价采购)的用户。
二、收费标准及收取节点
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招标项目需缴纳招标项目平台使用费,若参加非招标项目需缴纳非招标项目平台使用费及非招标项目平台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1.招标项目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
按500元/次向所有购标人(在购买文件环节)收取。
2.非招标项目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
(1)企业自采非招标项目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2)委托我公司代理的非招标项目按300元/次向所有购标人(在购买文件环节)收取。
3.非招标项目平台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成交额的0.5%收取平台成交服务费,最低收取150元/次;采购成交金额不足1万元时免收平台成交服务费;
(2)费率采购项目按照概算金额的0.5%收取平台成交服务费,最低收取150元/次;
(3)委托我公司代理的非招标项目,不收取平台成交服务费。
三、费用支付方式
电子采购平台已开通支付宝、微信、银联等支付渠道,投标人/供应商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支付。
1.平台使用费支付路径:【投标管理】-【购买文件】-【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概不退款。
2.平台成交服务费支付路径:【投标管理】-【成交服务费缴纳】-【找到要缴纳的项目进行缴纳】,如超过30天未付款,会影响平台使用。
四、收费标准执行时间
自2024年9月1日起,所有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的项目(公告/邀请函时间标注为2024年9月1日或之后的项目),将开始执行新规,特此通知。
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