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医药智造谷项目(1号、2号、9号、10号、11号、12号、15号楼)及室外总平配套工程施工第2次澄清

发表日期:2023-04-28   

中恒医药智造谷项目(1号、2号、9号、10号、11号、12号、15号楼)及室外总平配套工程施工

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就中恒医药智造谷项目(1号、2号、9号、10号、11号、12号、15号楼)及室外总平配套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1743001001投标澄清作出答复,本澄清答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澄清答复

序号

投标人疑问

招标人答复

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2号、9号、10号、11号、12号、15号楼的单价措施里均有“里脚手架”子目,而1号楼单价措施中没有“里脚手架”子目,是否漏项?

按已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此项工作内容,则结算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12.1合同价格格式第(一)单价合同中,关于“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章位置(章)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采购人: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

(1)注册成为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用户。

(2)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后审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

(3)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递交文件。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件中产生的费用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中查询。

E4501002816021743001001